设为首页在线留言联系我们 欢迎光临深圳市浙安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公司主营:深圳消防工程,深圳消防应急照明灯,深圳干粉灭火器,深圳消防工程公司,深圳消防器材公司,深圳防毒面具,深圳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深圳干粉灭火器年检

24H服务热线13728965567

消防器材设备工程安全与维护一心一意做服务
热门关键词:

推荐产品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3728965567

深圳市浙安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网  址:http://www.szxfgcw119.com

联系人:周先生

邮  编:100000

手  机:13728965567(微信同号)

座  机:0755-27323036      

邮  箱:1060061128@qq.com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东区永丰一路1-16号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要求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19-05-10 22:57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对达不到本节第2条至第4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7.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或采取停电后进行。
8.所架设的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要求。不能满足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9.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10.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深圳市浙安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8111108号-1  座  机:13728965567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东区永丰一路1-16号 网站地图 XML地图

网站热门关键词:深圳消防工程,深圳消防应急照明灯,深圳干粉灭火器,深圳消防工程公司,深圳消防器材公司,深圳防毒面具,深圳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深圳干粉灭火器年检